“吸一口飘飘欲仙,安全上头无隐患……”
类似的宣传口号在社交朋友圈悄然出现
再配上吞云吐雾的画面
“上头电子烟”吸引了不少年轻人购买
殊不知
其导致上头的主要成分
合成大麻素是毒品!
近日,广东省深圳龙华区检察院以被告人杨某、杨某甲、古某、胡某、郭某、黄某、吴某、袁某等8人涉嫌贩卖毒品罪向法院起诉,同时以洗钱罪对杨某、谢某某(提供微信账户给杨某接收转移贩毒赃款)提起公诉。
毒品量之大 令人咋舌
2020年初,杨某、杨某甲为了非法牟利,先后在盐田区、龙华区两地出租屋内,勾兑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油,并配上烟杆包装成电子烟后,通过社交软件进行贩卖。
其中,古某、胡某、郭某、黄某、吴某、袁某、温某(另案处理)等人均从杨某、杨某甲处购买含有合成大麻素的“上头电子烟”后,按每瓶(5ml)约人民币400元至800元不等的价格在网络上进行销售,并通过第三方平台下单配送。
2021年11月,公安机关在杨某、杨某甲专门用于勾兑存放毒烟油的地方,现场查获了烟杆、烟头嘴、烟油、液体瓶、白色固体粉末、塑料透明瓶子、溶剂等大量物证。
经鉴定,白色粉末为合成大麻素粉末,净重1054.48克,棕色液体为合成大麻素浓缩液,净重103.04克。
根据他们的勾兑方式,如此大量的原料能勾兑“上头电子烟”4.3万多支,贩卖价格高达2000多万。如果流入社会,后果不堪设想。
警惕混入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
合成大麻素是一系列具有类似天然大麻素作用的人工合成物质。吸食合成大麻素能产生比天然大麻更为强烈的快感,而且也更加隐蔽。这导致合成大麻素迅速蔓延,已成为新精神活性物质中涵盖物质种类最多、滥用也最为严重的家族。
2021年3月15日,公安部、卫健委和药监局联合发布《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明确从2021年7月1日起,对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等1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进行列管。
合成大麻素制品形态多样,有香料、花瓣、烟草等,随着电子烟的泛滥,打着“合法上头”幌子的合成大麻素烟油成为了主要的滥用形式。
为什么年轻人易被“上头电子烟”蒙蔽
“潮流”属性
“上头电子烟”被包装成一种“健康无害”“潮流”“炫酷”的网红产品,让年轻人趋之若鹜。它在外观上使尽浑身解数与传统卷烟撇清,让自己跻身“潮流前线”,口味更丰富更诱人,西瓜味、可乐味、葡萄味、百香果味……
“社交”属性
俗话说,能不能顺利打开话题,递根烟就知道了。烟具有天然的社交属性,因此成为年轻人交友的手段之一。毒贩也正是利用这点,悄然将“上头电子烟”渗透到年轻人群体中。在年轻人的聚会中,有没有电子烟成为了是否“合群”的象征,这在无形中给了“上头电子烟”可乘之机。
“上头电子烟”
到底有什么危害呢
湖北禁毒提示
“上头电子烟”
是毒不是烟
必须洁身自好
自觉远离
对披着电子烟外衣的
“糖衣炮弹”坚决说“不”
及时了解识破新型毒品的花式伪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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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禁毒
湖北禁毒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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