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耀军,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1992年参加公安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先后任派出所警长、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派出所教导员、经侦大队长等职务,现任根河市公安局督察法制大队大队长。
扎根基层勤勤恳恳做百姓的贴心人
派出所作为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担负多项重要任务,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尤其紧密。
1992年8月,梅耀军进入根河市公安局好里堡派出所工作。那时的他对工作充满热情,敢闯敢干,每每遇到疑难案件都会主动请战,耐心细致的研究、分析,加班加点成为常态。在工作和生活之余,他始终保持学习的好习惯,读专业书籍并向前辈请教更实用高效的方式技巧。梅耀军经常说:“案件无论大小都关乎群众利益,作为人民警察,我们得守好这片安宁。”
1998年,在担任红旗路派出所警长期间,梅耀军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大量使用假币在市场购物。他不畏严寒乔装打扮在市场进行长期蹲守,终于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使用百元假币购买少量商品进而换取商家真币的犯罪事实。为深挖其背后的线索,梅耀军没有贸然进行抓捕,而是利用耳目以购买假币为由接近嫌疑人,在取得信任进行交货时开展抓捕,缴获假币十万余元。
面对新挑战淬火磨炼做整风肃纪的排头兵
1999年因工作需要,梅耀军被调到警务督察大队工作,当时警务督察大队是一个新成立的部门,一切工作都是从零开始,梅耀军作为全局唯一的专职督察员,他不惧挑战,开拓进取,先后主持并制定了《根河市公安局现场督察实施办法》、《督察员工作职责》、《请销假制度》等多种规章制度,为全局警务督察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为充分发挥警务督察部门的职能作用,打出警务督察的声威,梅耀军多年来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规章制度,不搞特殊化,对违法违纪的民警不讲情面,从严查处;给在工作中受委曲的民警撑腰打气,平反维权。在明查暗访、值班备勤、现场督察、投诉核查等工作中总能看到他忙碌的身影,在他从事警务督察工作的七年间,共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二十余起,为民警维权十余起,2002年被任命为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职务,通过梅耀军多年不懈的努力,使全局民警违法违纪数大幅度下降,警容风纪和队伍面貌焕然一新。
立足岗位迎难而上做群众的守护者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收入持续增加,各种新型经济犯罪不断出现,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2017年,时任经侦大队长的梅耀军在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金河镇居民柴某推荐、介绍他人加入“京广和电子商务控股有限公司”,以所谓的电子商务活动和消费返利来欺骗他人,以“拉人头”的表现方式发展大量人员加入“京广和”,而与此同时他正负责侦办“善心汇”非法传销犯罪活动案件。
经侦大队同时对这两起传销案件开展侦破工作,案情复杂、办案警力不足、涉案人员达数千人,承受的压力大、难度大,梅耀军带领队员加班加点调查取证。好多受害者初期并不配合民警工作,对调查取证有抵触情绪,认为民警是在阻碍他们赚钱,对民警的询问极不耐烦,但梅耀军并没有呵斥他们,而是通过以往的案例和其他受害者的亲身经历对其进行说服教育,最终让他们认清传销本质,“投资时一时冲动,事后弥补必然要付出成本和代价”、“不劳而获终究不会长久”,最终他带领队员克服种种困难,成功将两起案件告破,挽回经济损失1700余万元。
案件的成功告破,向广大群众敲响警钟,所谓“消费返利”等名头都是为了刺激销售,提高销售积极性而采取的一种商业操作模式,以“百分之百返利”为噱头,收取手续费、会员费或靠发展下线赚钱。案件的告破挽回的不仅是金钱,还有效制止了更多群众落入传销犯罪深渊,拯救了诸多家庭。
不忘初心坚守准则做人民的好公仆
伴随着国家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和深入,公安机关更要不断提高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2020年梅耀军同志担任督察法制大队长后,认真学习新业务新知识,对督察法制审计等工作逐一摸清学透,带领部门民警在本岗位业务职责上下功夫,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学懂弄通做细,尽早上手新业务。
梅耀军同志不管做什么事情,总是突出一个“细”字。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他非常注重细节上的考量,不放过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疑点,正是由于他这种明察秋毫,心细如发的工作作风,使他带领民警破获了一起又一起 “案中案”。在团结同事方面,他更是体现出“细”字,他关心同事工作生活,大事小情只要他力所能及都会主动帮助大家。在抓队伍管理方面,他更是突出一个“细”字,他善于掌握民警思想动态,对大家严管厚爱,不管是在派出所担任教导员还是担任部门大队长,在他的管理下,队伍均实现了“零违纪”,得到了局党委的高度认可。
从事公安工作以来,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中,梅耀军同志始终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时刻牢记“人民至上、法律至尊”的宗旨,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多次受到上级嘉奖,1998年荣获“根河市政法标兵”称号;2002年获个人三等功;2004年度根河市公安局优秀民警;2005年度被呼伦贝尔市公安局评为全市警务督察工作先进个人;2010年度评为呼伦贝尔市消防三级管理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被根河市人民政府评为2008—2010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先进个人;2019年获个人二等功;2020年在呼伦贝尔市公安机关法律知识竞赛中获“业务能手”荣誉称号;97年、98年、99年、2014年、2018年、2019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当前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凸显出了公安机关的重要性,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做好本职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当好人民公仆和勤务员,才能保障社会稳定,体现人生价值的同时做到青春无悔。梅耀军同志在从警近30年中,他主办或参与侦破各类案件200余起,在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一方平安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用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对警察这个神圣职业的无比热爱和满腔热血,抒写着自己无悔的人生。
梅耀军同志从一名普通的民警历练成长为部门负责人,凭借的是对公安工作的热爱和对公安事业的执着追求,他用青春和生命丈量着一线执法工作的艰辛和快乐,展示了一位共产党人的伟大情怀和崇高境界。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新闻宣传科
来 源 丨 根河市公安局
编 辑 丨 张亚楠
审 核 丨 王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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