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胡锡进的观点啊,大概意思是说现在唐山这个事件啊,大家还是要理智啊,对他判重刑的呼声很高,但是不能因为这个就让法律去让步于这样的民意,还是要公事公办,还是要公平公正啊。最后一句呢,说得很刺耳,但是呢,也很由衷啊,就是反而这样呢呼声造成了目前这个案件主要面临的一个困难了。大概是这个意思。呃,老胡跟司马南都是咱们当今社会啊,无论从年龄,资历,阅历啊,谈资经验,还有背后的团队都是顶级的,是咱们这个评论界的超一流的,这个选手,他每一次的事件评论其实都很有影响力啊。磊哥也说句真话,他们二位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立场也非常的警觉,非常的高。嗯呃,磊哥支持。但是伟哥更想说,其实当下中国的时评人,无论是学者还是专业的记者,新闻类的这些工作人员,我觉得咱们更应该鼓励为了明天而说话的人。这是我由衷肺腑的啊。呃,从这个案件,大家为什么希望他死刑的这种民意这么高,从这个案件引发出来的那些背后的那些举报,还有就是有些视频你们看到了吗?今天我看到一个民工,一个老头儿,一个中年男子,就是跳了脚子往头上踩,踹他的胸部和头部好几脚,就这样的案件啊,暴露在公众面前,给我们的冲击力丝毫不亚于唐山那个时间。但是在实际的量刑也要依据实际的伤情,又比如说司马南评价莫言就云云种种,这样的事情就不得不让我思考一个问题,就是我们说话,我们评论,到底是为昨天,还是今天,还是明天更值得鼓励?所以我想表达的意思是,你看这次的轻伤二级和民意理解了情商有这么大的差距,首先咱们要澄清法律啊鉴定的这个内容,避免混淆视听,这个是对的,但同时咱们应不应该思考,为什么咱们老百姓理解了伤情,和法律认定的伤情有这么大的差距,这个问题到底是不是一个问题,到底是咱们老百姓的认知有问题,还是说司法上的鉴定啊相对没有与时俱进,还是说有法律完善的问题?这个是为了明天再说话。我觉得现在这个问题是导致了啊有些案件啊可能咱们觉得判个三年五年是没有曝光在大众面前,但如果像这个唐山这个案件曝光在大众面前,可能咱们就都觉得唉哟这个35年太轻了。而咱们确实社会对于这种恶性案件啊,咱们以咱们现有的法治精神而言,可能跟一些发达国家比,你比如说你骂我一句,你都要负法律责任,你更何况你打我一拳了,鼻青脸肿,连轻微伤都不算,但是我依然可以判的刑。那这样的法律高度,咱们必须得承认,咱们确实在发展中这个阶段,这是一个客观的事实。那么如果把这个作为一个导向的话,那么是不是就是把法律认定的轻伤和民意理解了,情商这个距离缩短的一个过程呢?如果要是的话,那这个是不是为了中国法律的明天而发生的一些观点呢?我是这个意思啊,就包括那些歌颂与批判的问题啊,就包括那些云云种种的问题,我觉得它都有一个趋向,明天的一个方向而言,而这个方向是真的要要求我们的。时评人的这个立场是站在明天文明的立场,而不是只仅仅是站在当下政治的立场,或者当下实事客观求是的。那么呃这种这种实事的客观公正的立场,实事求是的立场,而不仅仅是所以我也仅仅是这个意思。所以基于这一点,我觉得唐山这个案件咱不能说特事特办,那个不公平啊,如果这样的话,那对其他相类啊相似同等类型的案件就不公平了。磊哥实话实说,所以我基本同意老胡的观点。但是我作为一个年轻人,我也由衷有点儿反感,小小的反感他们这些固化的,这种有点儿倚老卖老的固化姿态,我希望有突破,我希望文明越来越好,所以从这个角度,是不是唐山这起案件可以在其他可变通,法律可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重判啊,来吹起啊啊这个法律与文明指尖啊越来越健康的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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